依地文翻譯

1.      眼神接觸 (eye contact)

可是在台灣傳統的社會行為文化中,人們其實不太習慣講話時一向盯著對方的眼睛看,乃至在面對尊長或異性時,直視對方眼睛太久並不是很有禮貌的事。筆者記得在美國肄業時,有位傳授喜歡走到學生眼前一個接著一個看著他們的眼睛來說課,讓華頓翻譯公司感覺很不習慣翻譯但當教授走到我眼前時華頓翻譯公司就是不敢避開他的眼神,以避免讓他感覺我不當真聽課,這就是文化差別的一個例證。

  • 廖柏森

而在國外使用英語作白話陳述時,我們最好仍是遵循英語系國度的文化準則(cultural norms),盡可能注視觀眾翻譯就算欠好意思直視對方的眼睛,至少看著對方面部,對方就會感觸感染到眼神上的接觸。而在觀眾較多的場所裡,不宜將眼光只集中在前排少數幾位的觀眾身上,也不是特地地一位接著一位看,而是隨機遴選,例如先看左側某位觀眾,再漸漸轉向中間的某位,以後看右側的觀眾,或接著再看看前排和後排觀眾等,輪流谛視室內分歧角落的觀眾。憑據DalyEngleberg (2001:249)的建議,與個體觀眾眼神的接觸要限制在35秒之間,不宜太久。

觀眾對於講者的評價除其研究內容和白話表達能力之外,也會遭到講者的非白話溝通(non-verbal communication),亦即肢體語言(body language)的影響翻譯換句話說,觀眾不只是聽講者說了什麼,也會看到講者的外表和措辭的方式來評議陳述的成功與否翻譯但許多人上台用英語申報,面對分歧國家的研究同儕,表情不免感應嚴重,這類情感常不知不覺反應在講者的肢體動作上,而不恰當的肢體動作就會轉達某種訊息,不僅會干擾講者的白話表現,觀眾也會感覺講者不敷專業,連帶對演講內容的可托度也會打點折扣。

但所謂肢體說話在不同的文化裡會有分歧的義涵,很容易因文化差別而造成曲解。在台灣學習英語是以美國和英國的情境為主,是以以下是以英美社會的肢體語言利用作說明,大致上可包孕以下幾個層面: 

 

至於要力圖避免的行為則包孕報告時眼睛不克不及只是垂頭看著講稿,或只是抬頭看著PowerPoint檔案,也不宜只是谛視前排幾位比力重要的學者,如許對大大都的觀眾而言,感覺都沒有遭到尊敬翻譯就算需要看講稿才能呈報,最好只是偶爾瞄一下(glance at your notes from time to time)就要恢復與觀眾的眼神接觸,而不是專心照本宣科,更不克不及讓講稿遮蓋到你的臉。總之,與觀眾的眼神接觸相當主要,假如你不看著觀眾,觀眾又怎麼有興趣谛視翻譯公司呢?因此眼神接觸是國內講述者要出格注重的溝通體例。